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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助力中心镇(小城市)贷款试点在新沂草桥镇率先启动
本报11月16日03版讯 (全媒体记者 杨旭东) 11月9日上午,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新沂市草桥镇召开住房公积金助力中心镇(小城市)贷款试点现场会,落实我市《关于在全市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7年9月21日,我市出台《意见》,通过在试点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帮助基层职工和农民工解决购房难、贷款难的问题,鼓励引导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乡镇购房,利用住房公积金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
在试点范围内,基层职工和农民工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6个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且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在试点的镇(街道)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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