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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外市转移至本市,应怎样办理?
2016/6/15 13:05:00作者:来源:阅读次数:
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徐州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到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为职工办理新增账户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管理部)出具接收函,到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承办单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规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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